①檢驗周期儲罐的定期檢驗分為外部檢驗、內外部檢驗和全麵檢驗。檢驗周期應根據設備的技術狀況和使用條件酌情確定,但外部檢驗每年至少一次,內外部檢驗每3年至少一次,全麵檢驗每6年至少一次。如果儲罐的使用期已達15年,應每兩年進行一次內外部檢驗;若使用期已達20年,應每年至少一次內外部檢驗。經過定期檢驗的儲罐,由檢驗人員提出檢驗報告,指明儲罐可否繼續使用,或者需要采取特殊監測等措施。檢驗報告應存人儲罐技術檔案內。
②檢驗前的準備工作
a.查閱有關技術資料,了解儲罐在製造、安裝和使用中曾發現的缺陷。
b.將儲罐內部介質排除幹淨,用盲板隔斷與其連接的設備和管道,並應有明顯的隔斷標記。
c.將儲罐內殘留氣體進行置換清洗處理,並取樣分析達到安全標準。
d.打開儲罐全部人孔,拆除罐體內件,清除內壁汙物。
e.切斷與儲罐有關的電源。進入罐內檢驗時,應使用電壓不超過12V或24V的低壓防爆燈,罐外還必須有專人監護。檢驗儀器和修理工具的電源電壓超過36V時,必須采用絕緣良好的軟線和可靠的接地線。
f.罐區應配備消防、安全和救護設施。如需動火作業,必須按規定辦理動火審批手續。
③檢驗內容
a.外部檢驗的主要內容
1)儲罐的防腐層、保溫層和設備銘牌是否完好。
2)儲罐外表麵有無裂紋、變形、局部過熱等異常現象。
3)儲罐的接管焊縫、受壓元件等有無泄漏。
4)安全附件和控製裝置是否齊全、靈敏、可靠。
5)緊固螺栓是否完好,基礎有無下沉、傾斜等異常現象。
b.內外部檢驗的主要內容
1)外部檢驗的全部項目。
2)儲罐內外表麵和開孔接管處有無介質腐蝕或衝刷磨損等現象。
3)儲罐的所有焊縫、封頭過渡區和其他應力集中的部位有無斷裂或裂紋。
4)罐(guan)體(ti)內(nei)外(wai)表(biao)麵(mian)有(you)腐(fu)蝕(shi)等(deng)現(xian)象(xiang)時(shi),應(ying)對(dui)有(you)懷(huai)疑(yi)部(bu)位(wei)進(jin)行(xing)多(duo)處(chu)壁(bi)厚(hou)測(ce)量(liang)。測(ce)量(liang)的(de)壁(bi)厚(hou)如(ru)小(xiao)於(yu)設(she)計(ji)小(xiao)壁(bi)厚(hou)時(shi),應(ying)重(zhong)新(xin)進(jin)行(xing)強(qiang)度(du)核(he)定(ding),並(bing)提(ti)出(chu)可(ke)否(fou)繼(ji)續(xu)使(shi)用(yong)和(he)許(xu)用(yong)高(gao)工(gong)作(zuo)壓(ya)力(li)的(de)建(jian)議(yi)。
5)罐體內壁有脫炭、應力腐蝕、晶間腐蝕和疲勞裂紋等缺陷時,應進行金相檢驗和表麵硬度測定,並提出檢驗報告。
c.全麵檢驗的主要內容
1)內外部檢驗的全部項目。
2)對主要焊縫或殼體進行無損探傷抽查,抽查長度為容器焊縫總長度或殼體麵積的20%。
3)經內外部檢驗合格後,按儲罐設計壓力的1.25倍進行水壓試驗和按儲罐設計壓力進行氣密試驗。在上述試驗過程中,儲罐和各部焊縫無滲漏,以及儲罐無可見的異常變形為合格。